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的通知

通讯员: 摄影: 审核: 浏览: 发布时间:2025-03-27

校区各部门、各有关单位:

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,规范校园交通秩序,根据《关于加强白马校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》安排,即日起开展电动自行车校内通行牌上牌工作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 上牌条件

1.上牌对象为在校区工作的教职工、驻校服务人员,1人仅限办理1辆。学生不得在校园内使用电动自行车。

2.电动自行车均须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,具备合法牌照,且车况良好、车身牢固、各零部件齐全有效、安全性能好。

3.经拼装、改装或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通行证。

二、 办理流程

(一)线上实名登记信息

2025年4月2日-4月10日,申请人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,登记相关信息,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。

(二)人员信息审核

各有关单位、部门负责人审核申请人员信息,签字盖章后交至后勤保障部3530办公室。

(三)线下上牌

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电动自行车,在后勤保障部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上牌。

三、 注意事项

1.申请校内通行牌之前,必须已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上牌,否则不予办理。

2.号牌安装后不得随意拆卸或转装其他车辆,车主承担号牌管理和车辆使用责任,如有员工离职,请向原单位上交校园车牌。

3.自2025年5月1日起,未安装校内通行牌的车辆不得再进入校园或在校内行驶。

请各单位做好通知、宣传工作,请相关人员理解和支持,按照通知要求配合做好上牌工作,携手共建平安有序的校园。

咨询电话:025-85427825(金老师)

 

白马校区后勤保障部

2025年3月27日

附件: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上牌流程